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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01  阅读次数:
  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最初成立于1955年,于2020年4月恢复成立,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由学校团委具体指导的全校性学生群众学术组织,是同济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是学校联系学生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推动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上海市科协实施<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于2020年4月12日下午召开恢复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代表大会。校科协主席郑时龄、党委副书记徐建平、科协秘书长贺鹏飞及科研管理部、团委相关负责人与首届科协代表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是学校纵深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有机尝试,也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科研育人的重要举措之一。
  同济大学学生科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技术工作方针,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宣传科学精神、弘扬科学文化、营造优良学风、增加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技实践能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为宗旨,广泛团结和动员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的学生,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校学生科学素质服务,为学生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为了总结自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工作,根据《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拟于2021年12月11日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济人楼312召开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会议的任务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总结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工作的成绩、经验和不足,研究规划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任务;根据相关要求,修订章程;选举新一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和主席团。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同济大学第一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修订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3.选举产生同济大学第二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
  三、出席人员
  1.正式代表: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领导和嘉宾:校领导、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等

  四、代表条件、组成及产生办法

  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正式代表为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积极上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做好桥梁沟通、起到示范作用,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其职能是使用大会表决权,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学生科协日常工作,起到院校纽带作用,增进校园科创氛围。
  代表分别由各学院和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科协)兼顾代表广泛性、典型性和先进性的原则,择优推荐产生。
  五、委员会规模、组成及职能
  同济大学第二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将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集体负责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重大事项。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同济大学第二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团: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和副秘书长若干名。主席人选一般从学校全日制在读、热忱为学生科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学生中选出,优先从往届“挑战杯”、“学术先锋”、“学术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等人选中推荐产生;
  (三)讨论批准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和增补;
  (四)召集并筹备代表大会;
  (五)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六、主席团成员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需从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正式代表中产生,其选拔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应具有较强的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心理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沟通能力强,有学生干部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经历;符合申报的具体岗位要求,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乐于奉献,有强烈的集体感和责任感、有民主的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且任职期间无交流出访、全职实习或其他无法将精力放在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上的情况;学习成绩优良,所在学院专业前50%且无挂科现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创新精神。
  (二)主席团候选人选拔办法:根据《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相关规定,通过学院推荐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科协)推荐、校院两级联合审查、校级两轮遴选、审批确认资格的方式,产生若干名正式候选人。
  (三)主席团产生办法:正式候选人报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同济大学第二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团。
  七、报名及材料提交方式
  校团委从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代表若干名(对于符合第六条所述要求的代表,可同时选择推荐其为主席团候选人)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5天。
  每个学院推荐代表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对于符合第六条所述要求的代表,可同时选择推荐其为主席团候选人),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5天。各学院团委于11月12日13:30至16:30间上交纸质材料至校团委:
  四平路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308
  联系人: 马腾 18321878625
  嘉定校区: 复楼414-5
  联系人: 吴鸣涛 18357259031
  电子材料请于11月12日16:3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jcx@tongji.edu.cn,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均为【代表大会+学院】
  提交材料包括:
  a)附件1: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报名表
  b)附件2: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汇总表
  c)个人陈述一份(仅推荐的主席团候选人需要另附提交,不多于1500字)
  八、会议筹办工作
  为确保会议各项筹备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和会议正常召开,成立了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共同负责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附件:1. 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报名表
  2. 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汇总表

同济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