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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思梦同志挂职任命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13  阅读次数:

同团(2017)第010号

关于张思梦同志挂职任命的通知

各单位团委、团总支:

    经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

    同意张思梦同志挂任创业谷副总监,挂职时间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10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