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返回
关于开展2017年同济大学共青团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21  阅读次数:

同团(2017)第1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同济大学共青团综合督导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和团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团中央提出的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任务在同济大学各级团组织中落到实处,我校团委于2017年4月成立综合督导组,就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一学一做”工作推进进行督促指导。

一、督导对象

    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二、督导时间

    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31日。

    自查:4月21日-5月14日

    互查:5月15日-5月28日

    材料提交:5月29日-5月31日

三、督导内容

    综合督导工作不是对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检查,而是聚焦重点、以点带面。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

    1. 改革攻坚

    重点检查共青团改革信号是否进一步向下传导,共青团改革方案是否落到实处,如“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蹲班进寝”等制度安排是否落实,团的代表大会是否定期召开,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是否配备到位,“电子团员证”是否推广实施等。

    2. 从严治团

    认真对照“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的标准,检查《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团员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有序开展、团员是否积极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干部是否参加基层团支部书记培训会、团组织是否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基础团务工作是否有序开展、基层团支部整体情况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基层团组织制度完善是否完善、“三会两制一课”是否作为团员教育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落实和执行。

    3. 一学一做

    检查院系和附属单位团委(团总支)对“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部署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成立工作小组,是否开展示范性的活动,是否已将工作信号和任务要求传递至全体团员和基层团支部,是否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是否开展团员和团干部的民主评议,是否按要求开展主题团课和主题团日,每名团员撰写的“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学习心得和自我评价材料是否符合个人实际、是否有抄袭情况。

    4. 督导形式

    运用科学有效的督导方法,确保综合督导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实行量化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自查与互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

    由校团委牵头成立综合督导工作组,下设四平路校区和嘉定校区两个分组,分别下设24个和10个督导小组。督导工作组成员由校团委相关工作负责人组成,督导小组由1名院系或附属单位团委(团总支)书记、2名兼职副书记和1名校团委组织部联络人组成(详见附件1)。每个督导组负责对自己所在单位的团组织工作情况自查,并按规定进行交叉互查。督导组将对督导小组工作进行抽查。

四、工作任务

    每个督导小组按照以上督导内容开展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一学一做”工作推进的自查和互查,提交材料包括:自查情况小结(详见附件2)、互查情况小结(附件3)。

五、工作要求

    督导组肩负着督导的具体任务和直接责任,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加强自身学习,敢于较真碰硬,和各级团干部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把听取意见贯穿督导过程的全过程,通过与基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谈心谈话,充分了解从严治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改革攻坚的落实开展情况,积极聆听各级团干部和基层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指出的问题和反映出的意见建议。检查校团委是否真正把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基层、做到团员青年的心里。

    以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推动工作为重点,把督导作为其重要手段,通过层层抓、层层促,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督导、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督促各级团组织真正把推进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