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大力宣传在各条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锐意进取、开拓奉献,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决定开展“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
4、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即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的青年模范人物。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选出该单位应向校团委推荐的“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名单,并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在单位广泛开展学习“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的活动。
2、所上报的“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材料将由校团委进行初审,并报“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1、推荐序列:按照1专业技术岗的教师系列、思政系列和博士后任职人员2正式注册的在读学生3专业技术岗教辅系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任职人员等三个条线推荐。
2、推荐名额:“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每个单位按以上三个条线推荐,每个序列可推荐0-1位候选人。
3、表彰名额:“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共10个。
(三)评选时间
“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的申报应广泛听取各条线意见后,经各单位团委同意,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和事迹材料)于3月25日(周三)前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jsanhao@126.com。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方式为各单位推荐,并要求充分发掘青年模范的先进事迹。
2、“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
3、事迹材料2000-3000字;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申请表格中基层团委意见栏须填写基层单位团委意见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电子版材料(申请表、事迹材料)汇总后于3月25日(周三)前统一发至tjsanhao@126.com,邮件主题形如“XX学院15年度青年五四奖章”。
书面材料(申请表、事迹材料)请于3月25日(周三)前的工作日12:15-13:15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附件:
附件一、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联系人:
谭 武:65983697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2015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