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4月13日 00:00:00 浏览次数:
同团(2017)第010号
关于张思梦同志挂职任命的通知
各单位团委、团总支:
经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
同意张思梦同志挂任创业谷副总监,挂职时间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10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祁晓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同济大学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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