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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0-26  阅读次数:

各基层团(工)委、直属团总支:

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届委员会于2013年10月被批准产生,至今任期已满4年。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委拟于2017年12月中下旬召开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 。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

出席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和贯彻团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带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

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能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名额、构成及分配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名额为295名左右。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代表中应有团的各级干部,也应有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代表,并兼顾女代表、研究生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青年教工代表的比例,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70%。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人数;二是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三是工作需要。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

三、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时间要求

1. 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青年的意见,经与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按20%差额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 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着重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考察期间,要听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团内外青年和有关方面意见,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3. 推报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团的全委会,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将《共青团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汇总表》、本单位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的请示于11月3日(周五)8:00至11:00及13:30至16:30间交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306)。以上材料须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电子版经压缩打包后(标明团组织名称)发送至tjtwkh@163.com

4. 选举代表。经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团委批准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由各选举单位决定。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充分酝酿,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名单经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并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进行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

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选举的,由团的委员会将代表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会议各团(组)或团员大会酝酿讨论。团的委员会根据多数代表或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

5. 正式上报。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出后,各选举单位须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7日8:00至11:00以及13:30至16:30间,将:选举结果报告、代表汇总表、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报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306)。以上材料须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电子版经压缩打包后(标明团组织名称)发送至tjtwkh@163.com

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共青团同济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刘 扬 65983697

杨洪韬 6598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