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团〔2017〕18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从严治团、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同济大学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
培育和评选出一批队伍建设好、团员教育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青年评价好的“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主要标准如下:
队伍建设好:团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密切联系青年,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带头严格自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本色。团支部书记主动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团员教育好:严格发展团员。改进团员教育管理,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团员管理方式,团员网上大报到完成率90%以上。团员按规定自觉交纳团费,团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团员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组织建设好: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表彰、“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应少于2次,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8 学时。每个团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作为普通团员编入一个团支部,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活动开展好:严格落实“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团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实践活动,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
青年评价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青年对团的活动的参与感、获得感较强。
五四红旗团委的争创重在落实同济大学团的重点工作上取得实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重在扎实有效地开展“一团一品”建设,即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工作方向并大力推进,形成工作品牌。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争创单位
1、申报对象、条件及名额
(1)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申报主体须为基层团委。
申报主体须从“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产生。
(2)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主体为同济大学基层团支部(团总支),表现突出,认真开展“一团一品”建设。每个基层团委(团总支)每年推荐1-2个团支部参与红旗团支部创建。
获得2015年度、2016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市五四特色团委”、“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组织不再申报同济大学同类争创单位。
2、申报流程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团委(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争创申报表》、《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1、2),提出争创计划,并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各基层单位团委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的“争创单位申报表”(含争创计划)和“汇总名单”(附件3)于2017年5月27日(周六)报校团委。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名单,并通过“同济团委”网站、“青春同济”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二)开展创建工作
1、落实争创计划
各争创单位要落实争创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特别是要深入开展 “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通过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增强团员意识、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功 “十三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各争创单位应如实、及时地在《团委工作手册》、《团支部(总支)工作手册》中记载各项工作和活动。
2、开展互访互评和团建联建活动
校团委对争创单位进行分组,确定各组的召集单位和校团委联络员,组织开展互访互评活动。各组应于6月至11月开展至少两次互访活动,阶段性总结争创工作,交流争创心得;于12月中旬前召开一次互评会议,汇报争创成果,进行互相评分。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互评互访,由团支部争创单位的上级团组织承办。
各争创单位应以各组为单位,结合实际联合开展至少一次团建联建活动,活动内容可包括:思想引导、文体活动、学习培训、课题调研、志愿服务等。召集单位负责召集联络,做好工作记录,形成团建联建活动报告报校团委。无故不参加互访互评或团建联建活动的争创单位视为退出评选。
3、开展团建课题研究
各“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争创单位互访小组须完成一项团建课题,团建课题研究的情况作为小组评审的依据之一。各互访小组应从团建课题重点方向(见附件4)中选取一个方向,确定重点突破口,制定计划。各互访小组成员应协同合作,着力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团的建设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富有实效和特色、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并于12月底前完成并提交《团建课题报告》。
4、提交争创总结
各争创单位在争创期将满时要认真总结争创工作,提交申报表、争创工作总结报告、团委工作手册等总结材料,由所在基层团委或团总支签署意见后统一于2017年12月底前报校团委。有关通知和申报表届时另行印发。
(三)评选表彰
1、综合评审
校团委将综合争创单位的互访交流情况、争创总结材料、小组互评分数、小组团建课题报告等因素,重点考查争创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评审会答辩的形式,评选产生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和“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2、表彰
校团委将向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颁发证书和奖牌。“五四”期间,将邀请红旗团组织代表参加相关纪念表彰活动。适时将优秀团建课题报告汇编成册,加强典型示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争创红旗团组织”活动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特别要高度重视和有力加强团支部建设,激发基层团建活力。
2、广泛动员,扩大影响。要广泛动员基层团组织积极争创,逐步扩大活动在基层团组织中的覆盖面,使“争创红旗团组织”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
3、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通过“争创红旗团组织”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力争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1-2个问题,实现团建重点领域的新突破。
本通知解释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联 系 人:刘 扬,杨洪韬
电 话:65983697,65982406
地 址:四平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6
电子邮箱:tjtwkh@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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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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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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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度“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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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团建课题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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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